霍邱县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受理公告说明

2024-11-01 16:57来源:住建局(人防办)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霍邱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霍政办〔2014〕42号文件精神,由城区居民所在社区和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公租房的申请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