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花园镇高岗寺村村庄规划批前公示

2025-01-26 09:47来源:霍邱县花园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霍邱县花园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霍邱县花园镇高岗寺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规划》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6日—2025年2月26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联系人:冯雪健

2.联系电话:13275819558

3.电子邮箱:hyzbgs2025@163.com

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霍邱县花园镇高岗寺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意见建议”字样


邱县花园镇高岗寺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高岗寺村域,国土总面积为586.37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村庄发展定位

高岗嘉禾•希望田野

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多规合一切实要求,把握村庄作为街道村的三生空间特性,统筹产业、空间、生态、设施、风貌等建设,着力促进产城融合、园村共荣、村镇共融,打造集商贸服务、仓储加工、高效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和品质生活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融合发展示范村。

四、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在籍人口约为7116人,常住人口约为3416人。

2)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村域建设用地99.05公顷。规划城镇用地67.22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2.65公顷。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规划地类

规划目标年(2035)

面积(公顷)

占总面积比例(%)

国土总面积

586.37

100.00%

耕地(01)

376.97

64.29%

林地(03)

27.63

4.71%

草地(04)

0.24

0.04%

湿地(05)

0.77

0.13%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乡村道路用地(0601)(村庄范围外的道路用地)

5.48

0.94%

种植设施建设用地(0602

2.05

0.35%

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0603

0.09

0.01%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0604

0.17

0.03%

合计

7.79

1.33%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居住用地(07

城镇住宅用地(0701

50.08

8.5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0.21

0.0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机关团体用地(0801)

0.91

0.15%

教育用地(0804)

1.72

0.29%

社会福利用地(0807)

0.33

0.06%

交通运输用地(12)

城镇道路用地(1207)

5.20

0.89%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商业用地(0901)

0.52

0.09%

工业用地(1001)

1.46

0.25%

公用设施用地(1301-1310,1313)

0.43

0.07%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公园绿地(1401)

2.29

0.39%

特殊用地(15)

宗教用地(1503

0.51

0.09%

留白用地(16)

3.57

0.61%

小计

67.22

11.46%

村庄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07

农村宅基地(0703

9.03

1.5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0.00

0.0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教育用地(0804

0.29

0.05%

工业用地(1001

0.35

0.06%

仓储用地(11

物流仓储用地(1101

1.63

0.28%

乡村道路用地(0601)(村庄范围内的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0.49

0.08%

留白用地(16

 

0.86

0.15%

小计

12.65

2.16%

合计

79.87

13.62%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2

公路用地(1202

12.44

2.12%

公用设施用地(13

干渠(1311)

0.06

0.01%

水工设施用地(1312)

4.85

0.83%

合计

17.35

2.96%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15

1.54

0.26%

采矿用地(1002

0.28

0.05%

合计

1.83

0.31%

建设用地总计

99.05

16.89%

陆地水域(17

河流水面(1701

9.78

1.67%

水库水面(1703

7.35

1.25%

坑塘水面(1704

36.81

6.28%

沟渠(1705

16.98

2.90%

合计

70.92

12.10%

其他土地(除 2301 外的 23

3.00

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