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王截流乡2025年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做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郭*好 | 郭*好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案 | 郭*好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28元; 2、罚款5000元; 3、没收菜刀1把、案板1个、电饭煲1个、铁锅2个、锅铲1个、勺子1个。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2.28 | 霍市监处罚〔2025〕7号 |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到霍邱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