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病情诊断和病休证明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二、服务对象
需开具门诊病情诊断和病休证明的公民
三、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乡镇计生办
地点:乡镇街道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病情诊断和出具病休证明
五、服务流程
1、门诊患者:持门(急)诊病历去门诊部办公室办理;
2、住院患者:持所在科室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去门诊部办公室办理;
六、服务要求
无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电话: 0564-6033058
网上投诉渠道:huoqiuxian@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