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教育局关于省市县2021-2022学年度“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等评优、评先项目评选标准及评比方法的说明
截至目前,省市县2021-2022学年度“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等评优、评先项目活动暂未开展,相关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可参照2020-2021年度相关内容:
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办法
一、评选条件
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标准,考察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表彰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工作中,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学雷锋”“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
(一)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师德优秀、品行端正、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班级每一个学生(幼儿),积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引导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2.教育思想观念先进。积极参加班主任工作学习培训,不断进行班主任工作研究与实践探索,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现代教育观和学生观,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等知识,知识面广,人文素养高,深受学生喜爱。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教,科学育人。与时俱进,能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探索科学的育人方法,在班级管理和育人方法上有创新。
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需撰写与班主任工作有关的文章在县区级以上(农村学校在乡镇以上)单位交流、获奖或公开发表。
3.育人工作成效显著。坚持立德树人,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定期组织开展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和各种班团队会(课)活动。认真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德育工作要求,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帮助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爱国情感,促进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班级管理效果好。班级管理工作规范并有创新,发挥学生自主管理能力效果明显。能营造优良班风、学风,班级育人氛围浓厚,班级文化建设有特色,能有效地引导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活动。班集体团结向上、文明和谐,同学关系、师生关系融洽,学生身心健康,习惯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关心帮助学生,关爱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突出。
5.组织协调能力强。团结班级全体任课教师共同搞好班级学生教育,能主动及时与各科教师沟通,共同研究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及改进措施,深得学科教师信任;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主动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有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获得家长好评。
6.一票否决条件。所带班级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有严重违纪和违法事件发生;有学生辍学;本人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谩骂学生、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接受家长财物和吃请等违规行为。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1.有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健康、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的良好班风,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班级学生的各项活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
2.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学习目的明确。
3.有端正的生活态度,经常开展有益的班集体活动,团(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形成有特色的充满活力的班级和团(队)文化。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参加体育活动,班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高,心理健康。厉行勤俭节约。
4.班级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礼仪,健康的兴趣爱好。教室、班级责任区、宿舍和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关爱生命,时时注意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强。
5.班级多项成绩显著,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公平发展,并有一批优秀学生、特长学生涌现。
6.全年班级无违规补课行为,班级学生犯罪记录和安全事故为零。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开展此项评选、表彰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各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导向、激励、教育作用,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操作,使评选、表彰的过程真正成为教育过程,提高教育实效。
2.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进行,具体工作可由学校团(队)组织或政教处负责,并吸收学校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审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以班级为起点单位,学校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杜绝随意指定,敷衍塞责或徇私舞弊。
3.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细则,进行层层评比、推荐。要在校园内大力宣传所推荐的候选学生、班主任和班集体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切实达到活动的教育目的。
学校对推荐的候选学生、班主任和候选班集体在上报前必须在校园公告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以加强宣传,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将规范公示照片(须能看清是在校园内、在室外,有候选学生姓名和班级、班集体的名称,有先进事迹宣传,有师生在观看,否则视为不规范公示照片)贴附于登记表上指定位置。无规范公示照片的申报对象,县教育局不予审批和推荐上报。县教育局在对各校推荐上报的候选学生和班集体材料进行审查后,将对拟批准表彰的班集体和个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随文分配的评选指标主要依据在校生数和班级数按比例分配。各单位参照学生比例等因素分配至各相关学校。其中用于毕业班学生的指标不得突破各类指标的三分之二。乡镇学校和村小、教学点等要根据学生数和办学质量等予以合理兼顾,公办和民办学校要公平对待。各校对各类先进应等额上报。同一学生,本次只能申报一项表彰。
5.各校要将此项活动与学校教学评价、绩效评价、素质教育提升工程重点工作、主题教育活动、各类示范校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并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