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夏店镇中心幼儿园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07-01 09:08来源:霍邱县夏店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国家《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制定2023夏店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

()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夏店镇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简章、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坚持公益性和惠性的原则

基于夏店镇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工作程序率先满足3-4 周岁符合条件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切实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 4-6 周岁符合条件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夏店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教育局和夏店中心学校分别实施管理。

()坚持规范管理

夏店镇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全镇辖区内适龄幼儿,面试就近入学,采取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开设托班的公民办托幼机构可参照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拟定相应的入园方案。各早教机构须按霍邱县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生方案,有关信息均须于招生启动前面向社会公示。

4.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13516461577

咨询日期:71日一831(节假日除外)

5.基于本镇资源与生源实际,夏店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