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2024-12-19 14:58来源:霍邱县范桥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已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刘庙村国土总面积566.72公顷,涉及36.3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村庄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外530.36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目标

范桥镇现代农业特色村、综合服务型村庄。


四、规划主要图纸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村庄单元图则

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1.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序号

项目(工程)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建设时序(年)

1

高标准农田

国土综合整治

 规划实施塘坝、渠道硬化、生产桥、涵闸、泵站等农田基础设施

24公顷

2024-2025

2

补充耕地

规划新增耕地0.01公顷,增减挂2.20公顷。规划对临近水源、改造条件较好的旱地进行旱改水工程8公顷。

9.81公顷

2024-2025

3

建设用地复垦

宅基地复垦

4.91公顷

2024-2025

4

建设用地盘活

各村民组闲置建设用地盘活

12.55公顷

2024-2025

5

小学扩建

公共服务设施

小学扩建

1.2公顷

2024-2025

6

殡葬用地

小桥组新增殡葬用地

6700平方米

2024-2025

7

公路建设

公路配套建设

4500平方米

2024-2025

8

设施农用地

产业项目

桥头组新增设施农用地

5.60公顷

2024-2025

9

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北圩组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

1500平方米

2024-2025

10

新建厂房

新建厂房

9.59公顷

2024-2025

11

新增采矿用地

新增采矿用地

9.34公顷

2024-2025

12

村庄内部坑塘景观提升

生态修复

村庄内部坑塘进行景观生态整治

/

2024-2025

13

沟渠疏通整治工程

村内河道疏通、生态治理

/

2024-2025

14

林地修复

对村内林地进行生态修复

/

2024-2025

15

景观绿化工程

人居环境整治

村庄道路两旁及村内边角绿地绿化提升

/

2024-2025

16

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整治

拆除村中破旧、废弃房屋、乱搭乱建。保持整体村庄风貌协调

/

2024

2.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408.32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3.23公顷)

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6.69公顷)

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居住用地(24.27公顷)

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工矿用地(19.03公顷)

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0公顷)

主要用于教育用地。

7.交通运输用地(4.16公顷)

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

8.公用设施用地4.85公顷)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9.留白用地(1公顷)

全部为指标留白,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0.陆地水域(46.31公顷)

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1.特殊用地(2.30公顷)

主要用于殡葬用地这类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五、规划批准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桥镇范桥村、刘庙村等9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霍政秘〔2024〕108号)。

六、批准机关

霍邱县人民政府。

七、批准日期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