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已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刘庙村国土总面积566.72公顷,涉及36.3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村庄规划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外530.36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目标
范桥镇现代农业特色村、综合服务型村庄。
四、规划主要图纸
图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图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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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表1.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序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建设时序(年) |
1 |
高标准农田 |
国土综合整治 |
规划实施塘坝、渠道硬化、生产桥、涵闸、泵站等农田基础设施 |
24公顷 |
2024-2025 |
2 |
补充耕地 |
规划新增耕地0.01公顷,增减挂2.20公顷。规划对临近水源、改造条件较好的旱地进行旱改水工程8公顷。 |
9.81公顷 |
2024-2025 |
|
3 |
建设用地复垦 |
宅基地复垦 |
4.91公顷 |
2024-2025 |
|
4 |
建设用地盘活 |
各村民组闲置建设用地盘活 |
12.55公顷 |
2024-2025 |
|
5 |
小学扩建 |
公共服务设施 |
小学扩建 |
1.2公顷 |
2024-2025 |
6 |
殡葬用地 |
小桥组新增殡葬用地 |
6700平方米 |
2024-2025 |
|
7 |
公路建设 |
公路配套建设 |
4500平方米 |
2024-2025 |
|
8 |
设施农用地 |
产业项目 |
桥头组新增设施农用地 |
5.60公顷 |
2024-2025 |
9 |
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
北圩组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 |
1500平方米 |
2024-2025 |
|
10 |
新建厂房 |
新建厂房 |
9.59公顷 |
2024-2025 |
|
11 |
新增采矿用地 |
新增采矿用地 |
9.34公顷 |
2024-2025 |
|
12 |
村庄内部坑塘景观提升 |
生态修复 |
村庄内部坑塘进行景观生态整治 |
/ |
2024-2025 |
13 |
沟渠疏通整治工程 |
村内河道疏通、生态治理 |
/ |
2024-2025 |
|
14 |
林地修复 |
对村内林地进行生态修复 |
/ |
2024-2025 |
|
15 |
景观绿化工程 |
人居环境整治 |
村庄道路两旁及村内边角绿地绿化提升 |
/ |
2024-2025 |
16 |
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整治 |
拆除村中破旧、废弃房屋、乱搭乱建。保持整体村庄风貌协调 |
/ |
2024 |
表2.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408.32公顷)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3.23公顷) 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6.69公顷) 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居住用地(24.27公顷) 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工矿用地(19.03公顷) 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0公顷) 主要用于教育用地。 7.交通运输用地(4.16公顷) 主要用于公路、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 8.公用设施用地(4.85公顷)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9.留白用地(1公顷) 全部为指标留白,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0.陆地水域(46.31公顷) 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1.特殊用地(2.30公顷) 主要用于殡葬用地这类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
五、规划批准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桥镇范桥村、刘庙村等9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霍政秘〔2024〕108号)。
六、批准机关
霍邱县人民政府。
七、批准日期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