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老楼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2024-12-19 14:56来源:霍邱县范桥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范桥镇老楼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范桥镇老楼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已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老楼村行政村村域范围,国土总面积869.16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目标

以老楼村农业提升为基础,以人居环境提升为突破,将老楼村打造成集生态宜居、高效种植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美乡村示范区。


四、规划主要图纸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村庄单元图则

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1.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序号

项目(工程)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用地面积(公顷)

建设时限

备注

1

沟渠疏通整治工程

生态修复

村庄范围内河道、排水渠疏通治理

23.14

2024-2025

 

2

坑塘景观改造提升

对村庄范围内塘池、沟渠进行去污化,清除有害植物

46.66

2024-2025

 

3

洼地治理

对低洼地区进行改善和治理

22.87

2024-2025

 

4

黑臭水

体治理

黑臭水体治理

——

2024-2025

 

5

河流修复整治

开展驳岸建设,构筑滨水游憩景观带

32.54

2024-2025

 

6

2023 年

增减挂

项目

 

用地增减挂

1.03

2024-2025

 

7

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农用地整治

对农田水利建设较早、设施老旧的地块进行“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

——

2024-2025

 

8

工程恢复

对工程恢复属性的地块进行恢复耕地准备

1.07

2024-2025

 

9

建设用地复垦耕地

产业项目

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

7.94

2024-2025

 

10

新建宅基地

满足村民用房需求,保证人人有住宅

4.65

2024-2025

 

11

设施农用地选址新建

选址设施农用地集中养殖,规避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2.05

2024-2025

 

12

采矿用地复垦耕地

废弃尾矿用地复垦

2.07

2024-2025

 

13

村庄内部道路完善

村庄内部道路中老楼路、潘薛路和连心路道路拓宽到5-6m

1.58

2024-2025

 

14

亮化工程

规划连接到各村民组的路灯数量,检查损毁、破损路灯整治提升

——

2024-2025

 

15

垃圾收集点

重点区域新增垃圾收集点,沿路增设垃圾桶,公共区域设分类垃圾桶

——

2024-2025

 

16

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

防灾避灾场所设置指示牌

——

2024-2025

 

17

绿化美化改造提升

人居环境整治

村庄道路两侧及村内边角,鼓励村民进行绿化改造,共建美好家园

——

2024-2025

 

18

治理脏乱差

宅前屋后杂物草垛整理、垃圾清理

——

2024-2025

 

19

卫生改厕

村内全部进行卫生改厕,规划期末改厕率达到100%

——

2024-2025

 

 

 


2.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为667.08公顷,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08.7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林地2.33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1.38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53.48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8公项。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1.38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7.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4.65公顷。主要用于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8.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4.5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31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周内的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0.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1.09公顷。主要用于宗教、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1.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81公项。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2.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101.40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五、规划批准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桥镇范桥村、刘庙村等9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2024〕108号)。

六、批准机关

霍邱县人民政府。

七、批准日期

2024年12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