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戴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2024-12-19 14:55来源:霍邱县范桥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范桥镇戴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霍邱县范桥镇戴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已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霍邱县范桥镇戴店村行政管辖范围,国土面积为420.94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目标

霍邱县现代农业示范村、范桥镇镇产村融合先进村、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乡村。


四、规划主要图纸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村庄单元图则

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1.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

项目概算(万元)

建设时序

农村住房

1

新建安置点

2.07ha

马庄、集南、集北自然村新建安置区用地

100

2024-2025

2

新建幼儿园

0.32ha

新建幼儿园一所

50

2024-2025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3

补充耕地项目

1.92ha

低效坑塘水面复垦为耕地

53.33

2024-2025

4

增减挂钩

2.39ha

规划零散宅基地增减挂钩项目

71.7

2024-2025

5

河道岸线治理

1.6km

村内主要水系治理及岸线提升工程

20

2024-2025

产业发展

6

加油站

0.12ha

羊周路新建加油站项目

30

2024-2025

7

农家乐

0.33ha

农家乐旅游项目

25

2024-2025

8

安徽恩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62ha

养鸡场建设

50

2024-2025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

9

入户路硬化工程

全部入户路

实现入户路全硬化

50

2024-2025

人居环境整治

10

卫生改厕

全村

消除露天粪坑、旱厕、简易茅厕,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30

2024-2025

11

污水治理

全村

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备

40

2024-2025

12

建筑风貌提升

全村

建筑色彩、风格、外立面的统一提升

80

2024-2025

合计

719.43

2024-2025

 


2.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规划耕地224.26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88.0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林地19.4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5.82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38.37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1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21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7)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34.88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8)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5.08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9)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3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0)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93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1)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51.21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2)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6.64公顷,主要为田坎。

 

五、规划批准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桥镇范桥村、刘庙村等9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霍政秘〔2024〕108号)。

六、批准机关

霍邱县人民政府。

七、批准日期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