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龙周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2024-01-31 17:13来源:霍邱县范桥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范桥镇龙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为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广泛汇聚共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2024131202433日。

二、征集方式:

1.书面信件。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2.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532801123@qq.com

联系电话:19159298111,联系人:范士海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或邮件名称上注明“霍邱县范桥镇龙周村村庄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

2024131

关于编制《霍邱县范桥镇龙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一、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龙周村域全部国土空间,规划面积5.63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

三、规划目标

龙周村在范桥镇属于典型的农业集散型村庄,主要以发展农业为主,围绕中心村建设美丽乡村,提高人居环境生活质量

至规划期末,户籍人口为4060人,人均村庄建设用地为137.59平方米,耕地面积为372.1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49.7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4.52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55.86公顷。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序号

项目(工程)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平方米)

建设时序(年)

1

监控设施

基础设施项目

增加村庄主要道路监控设置

/

2023—2025

2

亮化工程

更换维修村庄内部损毁路灯,道路两侧增设路灯

/

2023—2025

3

水库修复治理

生态修复

周庄、南圩水库开展驳岸建设,构筑滨水游憩景观带

84750

2023—2025

4

沟渠疏通整治工程

村庄范围内河道、排水渠疏通治理

174500

2023—2025

5

坑塘景观改造提升

对村庄范围内塘池、沟渠进行去污化,清除有害植物

526100

2023—2025

6

尾矿整治

加强矿区监测监管,开展生态修复调查监测

362300

2023—2025

7

洼地治理

对低洼地区进行改善和治理

30700

2023—2025

8

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农用地整治

对农田水利建设较早地块进行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

/

2023—2025

9

工程恢复

对工程恢复属性的地块进行耕地恢复准备

264750

2023—2025

10

“旱改水”工程

对临近水源、低洼地块进行旱改水工程

46450

2023—2025

11

建设用地复垦耕地

产业项目

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

12500

2023—2025

12

新建宅基地

满足村民用房需求,保证人人有住宅

31200

2023—2025

13

设施农用地选址新建

选址设施农用地集中养殖,规避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49300

2023—2025

14

采矿用地扩大规模

庆发尾矿库扩大规模

259700

2023—2025

15

绿化美化改造提升

人居环境整治

道路两侧及村内边角鼓励村民进行绿化改造

/

2023—2025

16

治理脏乱差

宅前屋后杂物草垛整理,垃圾清理

/

2023—2025

17

卫生改厕

村庄范围内全部进行卫生改厕,改厕率达100%

/

2023—2025

 

 

 

龙周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 耕地

龙周村耕地保有量共计360.7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49.7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林地

龙周村林地共计1.1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龙周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共计16.3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 居住用地

龙周村居住用地共计46.51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龙周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共计0.98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卫生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 工矿用地

龙周村工矿用地共计41.38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7. 仓储用地

龙周村仓储用地共计0.33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8. 交通运输用地

龙周村交通运输用地共计4.06公顷,主要用于铁路用地、公路用地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9. 公用设施用地

龙周村公用设施用地共计0.82公顷,主要用于区域基础设施的水工等设施建设。

10. 留白用地

龙周村留白用地共计4.48公顷,全部为指标留白。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1. 特殊用地

龙周村特殊用地共计0.44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内宗教用地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2. 陆地水域

龙周村陆地水域共计78.54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