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龙周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霍邱县范桥镇龙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为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广泛汇聚共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3日。
二、征集方式:
1.书面信件。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2.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532801123@qq.com
联系电话:19159298111,联系人:范士海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或邮件名称上注明“霍邱县范桥镇龙周村村庄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
2024年1月31日
关于编制《霍邱县范桥镇龙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一、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龙周村域全部国土空间,规划面积5.63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龙周村在范桥镇属于典型的农业集散型村庄,主要以发展农业为主,围绕中心村建设美丽乡村,提高人居环境生活质量。
至规划期末,户籍人口为4060人,人均村庄建设用地为137.59平方米,耕地面积为372.1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49.7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4.52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55.86公顷。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序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平方米) |
建设时序(年) |
1 |
监控设施 |
基础设施项目 |
增加村庄主要道路监控设置 |
/ |
2023—2025 |
2 |
亮化工程 |
更换维修村庄内部损毁路灯,道路两侧增设路灯 |
/ |
2023—2025 |
|
3 |
水库修复治理 |
生态修复 |
周庄、南圩水库开展驳岸建设,构筑滨水游憩景观带 |
84750 |
2023—2025 |
4 |
沟渠疏通整治工程 |
村庄范围内河道、排水渠疏通治理 |
174500 |
2023—2025 |
|
5 |
坑塘景观改造提升 |
对村庄范围内塘池、沟渠进行去污化,清除有害植物 |
526100 |
202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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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尾矿整治 |
加强矿区监测监管,开展生态修复调查监测 |
362300 |
2023—2025 |
|
7 |
洼地治理 |
对低洼地区进行改善和治理 |
30700 |
2023—2025 |
|
8 |
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
农用地整治 |
对农田水利建设较早地块进行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 |
/ |
2023—2025 |
9 |
工程恢复 |
对工程恢复属性的地块进行耕地恢复准备 |
264750 |
2023—2025 |
|
10 |
“旱改水”工程 |
对临近水源、低洼地块进行旱改水工程 |
46450 |
202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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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设用地复垦耕地 |
产业项目 |
低效、闲置宅基地复垦 |
12500 |
2023—2025 |
12 |
新建宅基地 |
满足村民用房需求,保证人人有住宅 |
31200 |
202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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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设施农用地选址新建 |
选址设施农用地集中养殖,规避影响村民生活环境 |
49300 |
202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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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矿用地扩大规模 |
庆发尾矿库扩大规模 |
259700 |
202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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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绿化美化改造提升 |
人居环境整治 |
道路两侧及村内边角鼓励村民进行绿化改造 |
/ |
2023—2025 |
16 |
治理脏乱差 |
宅前屋后杂物草垛整理,垃圾清理 |
/ |
2023—2025 |
|
17 |
卫生改厕 |
村庄范围内全部进行卫生改厕,改厕率达100% |
/ |
2023—2025 |
龙周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 耕地
龙周村耕地保有量共计360.7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49.7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林地
龙周村林地共计1.1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龙周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共计16.3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 居住用地
龙周村居住用地共计46.51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龙周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共计0.98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卫生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 工矿用地
龙周村工矿用地共计41.38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7. 仓储用地
龙周村仓储用地共计0.33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8. 交通运输用地
龙周村交通运输用地共计4.06公顷,主要用于铁路用地、公路用地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9. 公用设施用地
龙周村公用设施用地共计0.82公顷,主要用于区域基础设施的水工等设施建设。
10. 留白用地
龙周村留白用地共计4.48公顷,全部为指标留白。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1. 特殊用地
龙周村特殊用地共计0.44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内宗教用地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2. 陆地水域
龙周村陆地水域共计78.54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