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为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广泛汇聚共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3日。
二、征集方式:
1.书面信件。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2.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532801123 @qq.com
联系电话:19159298111 联系人:范士海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或邮件名称上注明“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
2024年1月31日
关于编制《霍邱县范桥镇刘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一、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刘庙村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国土空间,规划面积530.47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规划将刘庙村打造成集现代种养、农产品加工、田园休闲为一体的范桥镇现代农业特色村、综合服务型村庄。
至规划期末,户籍人口为3638人,人均村庄建设用地为112.45平方米,耕地面积为384.5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36.7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3.31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40.91公顷。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序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建设时序(年) |
1 |
高标准农田 |
国土综合整治 |
规划实施塘坝、渠道硬化、生产桥、涵闸、泵站等农田基础设施 |
建设规模5891亩 |
2023—2025 |
2 |
旱改水 |
规划对临近水源、改造条件较好的旱地进行旱改水工程 |
438200平方米 |
2023—2025 |
|
3 |
建设用地复垦 |
村庄范围内(203)的其他用地复垦 |
266200平方米 |
2023—2025 |
|
4 |
建设用地盘活 |
各村民组闲置建设用地盘活 |
16100平方米 |
2023—2025 |
|
5 |
小学扩建 |
公共服务设施 |
小学扩建 |
12000平方米 |
2023—2025 |
6 |
殡葬用地 |
小桥组新增殡葬用地 |
3200平方米 |
2023—2025 |
|
7 |
公路建设 |
公路配套建设 |
900平方米 |
2023—2025 |
|
8 |
设施农用地 |
产业项目 |
桥头组新增设施农用地 |
56500平方米 |
2023—2025 |
9 |
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
北圩组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 |
1600平方米 |
2023—2025 |
|
10 |
村庄内部坑塘景观提升 |
生态修复 |
村庄内部坑塘进行景观生态整治 |
/ |
2023—2025 |
11 |
沟渠疏通整治工程 |
村内河道疏通、生态治理 |
/ |
202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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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林地修复 |
对村内林地进行生态修复 |
/ |
2023—2025 |
|
13 |
景观绿化工程 |
人居环境整治 |
村庄道路两旁及村内边角绿地绿化提升 |
/ |
2023—2025 |
14 |
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整治 |
拆除村中破旧、废弃房屋、乱搭乱建。保持整体村庄风貌协调 |
/ |
2023 |
刘庙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刘庙村耕地保有量共计369.67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36.7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2. 林地
刘庙村林地共计3.60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草地
刘庙村草地共计1.07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4.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刘庙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共计17.23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居住用地
刘庙村居住用地共计38.1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刘庙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共计1.74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交通运输用地
刘庙村交通运输用地共计2.47公顷,主要用于公路用地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8.公用设施用地
刘庙村公用设施用地共计4.85公顷,主要用于区域基础设施的水工等设施建设。
9.特殊用地
刘庙村特殊用地共计1.96公顷,主要用于殡葬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0.工业用地
刘庙村工业用地共计0.11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1.陆地水域
刘庙村陆地水域共计73.71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2.留白用地
刘庙村留白用地共计3公顷,均为指标留白。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