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整合教育资源,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促进霍邱县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现结合淮河行蓄洪区安全建设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霍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淮河中游南岸,现辖30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98个行政村,面积3239平方公里,人口163.4万,是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355所(小学184所,九年一贯制18所,初中39所,完中初中部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学点109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10万人以上。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视察六安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适应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农转城政策、学龄人口变化、农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及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需求,使县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规模适当、效益显著、管理到位、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意愿。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根据今后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人口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教育发展中长期的需求,服从城乡振兴战略规划、服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服从行政区域调整规划、服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标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二)坚持规模办学的原则。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完善寄宿设施等措施,解决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问题,适度扩大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办学规模,建设好乡镇和中心村义务教育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切实提升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三)坚持方便就学的原则。按照城镇规划和居住小区分布等相关规定,合理布局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人口居住环境、交通距离、经济收入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
(四)坚持建设标准统一原则。遵照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文件要求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改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宿舍)小学不低于8.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9.5平方米;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7.7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10.6平方米。
四、总体布局规划
到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324所。其中,小学178所、初中3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1所、教学点83所、完全中学初中部3所、特校1所(具体学校见附表1)。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步骤,利用5年时间,集中力量实施324所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力争2022年底,实现辖区内324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图书、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等达到《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努力构建一个布局合理、均衡发展、特色鲜明的优质教育体系。
五、资金来源
霍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较为薄弱,主要采取“输血”和“造血”两种方式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投入;另一方面,加大协调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倾斜与建设资金支持。
六、效益分析
通过布局调整、优化师资、改善条件,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努力缩小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水平差距,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通过科学规划和规范建设,促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规范管理,促进全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一)调整学校布局,有利于实现资源最优组合。一是可以优化学校结构,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实行规模化办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促进教育事业新发展;二是能够优化教师配置,整合师资力量,进一步减少师资浪费,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能够优化教育成本,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教育投入,避免学校建成后因学生人数减少而出现资源闲置,便于集中项目资金投入,在较短时间内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现资金投入的最大效益。
(二)调整学校布局,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效益。我县存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点多面广、办学分散、整体办学效益不高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校点布局调整,撤并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的学校,实行集中办学,从而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调整学校布局,有利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我县义务教育大部分学校基础设施简陋、陈旧,有限的财力无法做到“校校兼顾”,学校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在短时间内全面改善。通过学校布局调整,由于校点减少,今后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相对集中,教育投入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调整学校布局,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总体上看,我县教育基础依然薄弱,教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边远学校的办学条件较差,好教师留不住,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广大学生不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调整学校布局,实行集中办学,可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学校差距,改善师生学习、生活条件,促进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五)调整学校布局,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推进,学校布点分散,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影响越来越明显。通过学校布局调整,政府可以更加科学地统筹教育发展,规范各类学校管理,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可以更好地开展乡镇、学校、教师之间不同层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学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教育科研质量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新课程改革水平,实现小学、初中、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有效衔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调整学校布局,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通过实施学校布局调整,撤并村小学、教学点,扩大县城区中小学办学规模。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职责,强化宣传协调、督促检查等重点工作,确保规划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整合资源。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支持力度;积极吸纳社会资金,要先建后撤,要保证并入学生的学习生活用房,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合理安排,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更趋合理。
(三)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严格管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侵占或挪作他用。把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均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依法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管理制、法人责任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工程质量监督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制等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探索,健康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后,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切实满足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