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节后复工找工作,这些劳动法律知识要知道!
春节过后是求职复工旺季,许多务工人员开始寻找新工作或返回工作岗位。劳动者们在找工作时要注意选择正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通过官方网站、招聘会求职,注意辨别虚假招聘信息,避免缴纳不合理费用。在求职过程中,也要注意保存招聘广告、面试记录、薪资承诺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在维权时非常重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而定: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社保是可以自愿放弃的吗?
不可以。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等,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没有法律效力。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需要。只要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参保。《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过了,用人单位能以需要再考核为由延长试用期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给劳动者调换岗位也不能再设试用期。
用人单位可以收取押金或者扣押证件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即扣押劳动者的证件或收取押金,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退还劳动者,并可能处以罚款。
春节期间的加班费怎么计算?
1.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除夕至初三(1月28日至1月31日):这四天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费,且不能用补休的方式替代。
2.休息日加班费
大年初四至初七(2月1日至2月4日):这四天为休息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用人单位仍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应付工资的50%以上100%以下。
劳动者在返工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针对劳动者的家庭住所地与工作地相隔两城情况,在法定节假日或约定休息日期间,劳动者为上下班在合理时间内跨越城际往返于两地的合理路线,应当认定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或者因经济性裁员等法定事由。否则,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