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帮助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安全储粮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省粮食集团、局直各单位:
2020年小麦已收获上市,受疫情和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有余粮尚未出售。为确保粮食丰产增收,请各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安全储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农民和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户安全储粮知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全储粮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安全储粮意识,使安全储粮、科学储粮变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科学精准指导。要积极组织粮食仓储、保管、质检等专业人员深入村镇和农户家中,提供储粮技术支持和服务。面对面指导农民搞好庭院储粮、科学防治虫害,防止熏蒸中毒和失火事故发生,避免药剂残留影响粮食品质和价格。指导农民加强粮温和水份监测,及时清杂和降水,防止因保管不当而出现粮食降等、霉变或坏粮损失。
三、引导适时售粮。要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提供粮食质价标准、收购库点位置、市场价格动态等信息服务,引导农民、粮食经纪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和市场预期,适时择机售粮,同时做好预约收购,有序收购,确保农民好粮卖好价,增产增收。
四、提供烘干服务。要充分利用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产后服务设施,开展“代储存”、“代清理”、“代烘干”、“代收购”、“代加工”等服务,确保高水分小麦及时烘干,降水,防霉,减少粮食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