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补助标准】霍邱县冯瓴镇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适配辅具办理指南、补助标准

2025-04-01 10:36来源:霍邱县冯瓴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1.《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的通知》(皖卫农〔2013〕19号):七、其他规定(五)参合残疾人的假肢和助听器等补偿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最高补助额每具大腿假肢为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为8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为3500元。2.《关于印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的意见的通知》(皖残联〔2009〕4号):决定对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装配辅助器具给予补助。  

二、补助对象和项目:

(一)补助对象全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持证下肢残疾人及7周岁(含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二)补助项目持证肢体残疾人装配下肢假肢和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

三、申报条件

霍邱县户籍、在我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

四、办理流程 

1.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持证下肢体残疾人和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向街道残联申请装配辅助器具补助;申请人可在网上办理

2.乡镇残联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乡镇残联向区残联转报装配辅助器具补助材料;

4.区残联对审核合格的持证肢体残疾人和听力障碍儿童提供装配辅助器具补助。

五、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瓴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

七、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申请材料名称及空表样表

户口簿、疾病诊断书、照片(以上材料无需空表样表)

九、咨询电话

冯瓴镇残联 0564-277010


补助标准:

辅具类别 序号 名称 单位 使用年限 补贴标准 备注
儿童辅助器具 1 儿童轮椅 2 738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 股四头肌训练椅 3 150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3 髋关节训练器 3 140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4 肢体康复训练器 2 45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5 后置四轮助行器 2 23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6 框式四脚助行器 2 17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7 带座式助行器 2 35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8 平衡踩踏车 2 15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9 儿童平衡板 3 35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0 儿童保护头盔 3 30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1 儿童坐姿椅 2 78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2 儿童肢体康复器 3 45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3 上肢推举训练器 2 150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4 梯背架 3 44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5 液压踏步机 3 85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6 平躺式儿童站立架 3 100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7 前倾式儿童站立架 3 150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8 直立式儿童站立架 3 100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19 儿童坐便器 3 22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0 楔形垫 2 25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1 沙袋(绑式) 2 6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2 按摩大龙球 2 18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3 羊角球 2 18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4 插板(木插板) 3 12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5 生活自助餐具 3 18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6 手功能训练箱 3 350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
27 分指板 3 85 适用0—14岁残疾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