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随母入户办理出生登记

2025-04-01 08:29来源:霍邱县冯瓴乡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受理部门:霍邱县公安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辖区户籍人口。

三.所需材料: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4、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四.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七.结果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设定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