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安排情况】关于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 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资金1300万元、提 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 资金200万元,合计共1500万元,用于2024年霍邱县小额 信贷贴息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
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工作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 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县乡村振兴 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 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 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 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乡镇和村要在项目实施前 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 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乡镇和村要在项目竣工后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 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的责任主 体作用,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抓紧督促相关 部门实施测算,确保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及时完成,资金尽快拨付。项目实施乡镇要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报备项目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 严格资金拨付使用
项目实施乡镇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严格遵 守财政衔接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做好项目资金拨 付工作。对虚报、冒领、挪用、骗取、套取、贪污财政衔接 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 、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乡村振兴局作为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审核主体,要认 真比对审核,严禁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行为,确保 财政衔接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根据《安徽省财 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 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 0 2 3 年 1 2 月 3 1日
附件1
2024年霍邱县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个、人
序 号 |
项目类型 |
实 施 乡 镇 |
实 施 村 |
项 目 名称 |
时间进度 |
主 管 部 门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受益对象 |
绩效且标 |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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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类 型 |
二 级 项 目 类 型 |
项 目 子 类 型 |
计划 开工 时间 |
计划 完工 时间 |
项 目 预算 总投 资 |
其中 |
受益村 |
受益 人数 |
其中 |
||||||||||
提前下 2024 年中央 财政衔 接推进 乡村振 兴补助 资金 |
提前下 达2024 年省级 财政衔 接推进 乡村振 兴补助 资金 |
受 益 脱 贫 村 数 |
受益 脱贫 口及 监测 对象 口数 |
||||||||||||||||
1 |
产 业 发 展 |
金 融 保 险 配 套 项 目 |
小 额 贷 款 贴 息 |
霍 邱 县 引 个 乡 镇 及 开 发 区 |
全 县 各 村 |
2024 年霍 邱县 小额 信贷 贴息 项 目 |
2024 年 1 月 |
2024 年 12月 |
县 乡 村 振 兴 局 |
预计为全 县范围内 符合条件 的约 13000户 建档立卡 脱贫户、 风险未消 除监测 户、边缘 户进行小 额信贷贴 息,政府 贴息 70%。 |
1500 |
1300 |
200 |
全县各村 |
41100 |
86 |
1109 2 |
为全县约13000 户建档立卡脱贫 户、风险未消除 监测户、边缘户 小额贷款进行贴 思,通过贷款, 带动发展产业家 庭户均增收3000 元以上,有效提 高获得感满意感 和幸福感,群众 满意度达到95% 以上。 |
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征 求群众意见,做好三级 公示,充分发挥群众监 督作用,确保项目实施 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 项目批复、实施情况和 资金拨付情况。在有产 业的基础上实施评级授 信,做到应贷尽贷,保 障建档立卡脱贫户、风 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 户产业发展资金的需 求,促进产业增收,提 升自身动力,实现持续 稳定脱贫。 |
附件2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
2024年霍邱县小额贷款贴 息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何强(13865787808) |
|||
主管部门 |
县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全县各乡镇(开发区)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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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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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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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
为全县约13000户建档立卡脱贫户、风险未消除监测户、边缘户小额贷款进行贴息,通 过贷款,带动发展产业家庭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有效提高获得感满意感和幸福感,群 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 |
≥100% |
|||
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金额 |
≥52500万元 |
|||||
质量指标 |
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 |
≥100% |
||||
小额信贷贴息利率 |
3.65-4.75% |
|||||
贷款风险补偿比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贷款及时发放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带动增加建档立卡脱贫户经济收入(总收入) |
≥3900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数 |
≥13000户 |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满意度 |
≥95% |
备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其中三颗星为必填的核心 绩效指标,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