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12-00003 | 信息分类: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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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文日期: | 2025-02-06 11:15:50 |
发布机构: | 马店镇 | 生成日期: | 2025-02-06 11:15:50 |
来源单位: | 霍邱县马店镇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热点问题落实情况】霍邱县马店派出所查获涉嫌违法使用、储存罂粟果实案件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312-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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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其它 |
内容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文日期: | 2025-02-06 11:15:50 |
发布机构: | 马店镇 |
生成日期: | 2025-02-06 11:15:50 |
来源单位: | 霍邱县马店镇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热点问题落实情况】霍邱县马店派出所查获涉嫌违法使用、储存罂粟果实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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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题落实情况】霍邱县马店派出所查获涉嫌违法使用、储存罂粟果实案件
为进一步打击餐饮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近日,霍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行动共检查卤菜摊、餐饮店二十余家,对所有使用“老汤”、卤汤的商家均依法进行毒品检测,查获涉嫌违法使用、储存罂粟果实案件,随后民警依法将相关责任人传唤至马店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罂粟俗称“大烟”,是一种毒品原植物,其果实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等有害物质,易产生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等有毒害作用。罂粟壳亦属国家管制毒品范畴,我国法律对罂粟壳的管理使用有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