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霍邱县马店镇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办事指南
受理部门: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
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公民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收养人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向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1、 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4、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内容中需体现弃婴(儿童)的基本情况及捡拾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设定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专题首页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在线办事
依申请公开
皖公网安备341522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