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马店中心校财务管理制度

2025-02-06 15:43来源:霍邱县马店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进一步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霍邱县2018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教计[2018]10号)、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中心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校长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所有资金都应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中心校明确经办人岗和审核岗,具体负责本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

第四条  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严支出”。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五条  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建投资、偿还债务、公费旅游等方面的开支。

2、学校经费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中心校达到500元、其他学校达到300元)、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大开支事项(如大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学校要成立5-9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完善报账程序

中心校所属各校(左王初中、村小及教学点)报账程序:

1)各校严格按照预算,合理确定各项开支,按照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要求完善发票手续,并进行校内公示后报中心校。

2)中心校主管会计负责各校预算及可用资金的确认,对发票支出是否符合义保经费政策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报账凭单“核算会计:”处签字。

3)中心校联系各校负责人对所联系学校发票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在报账凭单上签“属实”意见。

4)中心校分管财务副校长对各校发票开支合理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在报账凭单上签“同意”意见。

5)交中心校经办人员进行平台支付。

中心校本部报账程序

1) 经办人员在经请示领导同意(或集体开会研究同意)开支后方可开支,经办人员经领导同意开支后,在发票上签“经手人: ”。

2) 经手人签字后由对此项支出参与人或知情人1人以上签“证明人: ”。

3) 本发票所发生的开支是经请示哪位分管校长同意的,由该分管校长签“属实: ”。

4) 发票金额达到500元及以上的,由财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审核: ”

5) 以上签字手续完成后,由校长进行审批。

5、规范资金支付方式 各类工资性支出,应通过代发工资户打卡发放。除工资、劳务性支出、出差补助、公务交通补助、抚恤金、个人医疗费补助外,原则上不能向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转款;购买支出(包括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支出等),应直接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由于各校公务卡目前都没有办理,中心校及所属各学校(左王初中、村小及教学点)报账的零星支出暂时打入各报账学校会计个人账户,各校会计提供的个人账户要以学校报告形式报中心校会计室。

6、实行学校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大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贪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7、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8、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六条  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七条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霍邱县马店镇中心学校

                         二○二一 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