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5000万条空调散热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1-09-08 13:32来源:霍邱县马店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六安市华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报来《年产5000万条空调散热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霍邱县长集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二期)总占地面积20509m2,总建筑面积24000m2项目利用1栋已建车间(2500m2),并新建1栋生产车间3375m2),车间内分别安装1条铝型材散热片生产线,1条铝散热条生产线,设置铝型材挤压机、铝棒加热炉、模具加热炉、时效炉等生产设备,厂区配套建设成品仓库、综合楼、办公楼、废气治理设施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万条空调散热片的生产能力。

2020年10月22日,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020-341522-33-03-039109)同意项目备案。根据《报告表》内容和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天然气炉窑燃烧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浓度限值要求;打磨粉尘、钎焊烟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限值要求

(二)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霍邱县长集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生产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执行;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要求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交由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做好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危废暂存库等区域的分区防渗措施。

三、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环保措施落实后,应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履行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手续,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县经信局和长集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

七、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日常的监督性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2021年7月6日

 

 

 

抄报: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抄送:县经信局,长集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六安思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