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出具

2022-03-31 20:22来源:霍邱县长集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六号)

二、服务对象

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的育龄妇女

三、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乡镇计生办

地点:乡镇街道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人工流产

五、服务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镇计生办受理-批准、出具证明

六、服务要求

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因离婚、丧偶等原因要求施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育龄妇女。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电话: 0564-6033058

网上投诉渠道:huoqiuxian@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