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暂住登记(居住证)事项
|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条件: 1、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指在《安徽省派出所基础工作管理系统》中登记流动人口居住信息满6个月; 2、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居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4、在居住地连续就读,指在居住地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居住地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相片1张; 4、居住登记满6个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派出所民警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办证条件的,录入《安徽省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系统》,打印出《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将领取凭证联交给申请人,同时打印《六安市公安局申请居住证呈批表》报所领导审核。 (二)审核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导,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要认真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分县局审批。 (三)审批、签发和制证 县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制证工作,并发放至派出所。 (四)验证、发证 申请人本人在预约时间内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读卡验证,证件合格的,办理领证手续。 办理时限: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需要对申领材料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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