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冯井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辖区各单位企业:
为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冯井镇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冯井镇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小组及职责
冯井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冯井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处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指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其他危害性较大、并可能继续扩大,影响周边人员安全、环境安全和产生较坏社会影响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方案。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急性中毒事故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三、应急救援队伍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须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责任部门、单位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冯井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邵国军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政法负责人、分管周荣才负责人、分管宣传负责人和相关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党政办、综治办、安监所、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农机站、畜牧站、水利站、中心校、卫生院、民政办、财政分局、供电所、执法中队、交警七中队、文广站等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所在负责人组成。总指挥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四、应急救援指挥部设下列分指挥部
1、警戒保卫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蔡世广任指挥长,由镇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现场的警戒保卫。
2、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由镇安委会主任任指挥长,由相关牵头部门负责实施。
(1)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救援由镇派出所、安监所、综治办、执法中队、交警七中队负责;
(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救援由镇派出所和农机站负责;
(3)建筑工程应急救援由镇住建所负责;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由镇安监所、市监所和派出所负责;
(5)急性中毒事故应急救援由镇安监所和卫生院负责;
(6)商店、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事故的应急救援由镇派出所和文广站负责;
(7)水利工程和设施事故应急救援由镇水利站负责;
(8)宗教场所事故应急救援由镇统战宗教办负责;
(9)事故新闻报道,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事故情况,新闻稿件须经镇党政办上报审核同意方可报道。
3、医疗救护指挥部。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分管卫生的副镇长周宝平任指挥长,镇党政办主任和卫生院负责人任指挥长,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
4、物资供应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由总指挥兼任指挥长,镇财政所所长任副指挥长,由镇财政分局、民政办负责物资保障运输供应。
5、善后处理指挥部。负责事故后的有关善后工作,根据事故性质由镇政府相应分管负责人任指挥长,由综治办、安监所、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五、应急救援各部门、单位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特别要做好事故中伤员抢救工作,把伤亡人数、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修改和完善。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人员、设备、各类物资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当存在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信息,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情况公布于众。
9、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现场的保护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并在1小时内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和镇党政办公室、镇安监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一)镇党政办公室或安监所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和镇长,同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需要派出抢救与保卫人员,组织抢险救灾,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
(二)镇安监所接报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并前往事故现场,帮助指挥长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了解掌握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
(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抢救人员和财产。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象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应立即投入运作,有关分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实施相应事故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领导。
(二)交通、供电、供水、电信等公用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电、水和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重大责任人员依法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防疫部门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财政所、民政办应当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急调用的物 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努力阻止事故扩发。
八、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冯井镇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小组及职责
组 长:邵国军
副组长:韩林泉、蔡世广、周宝平、郭 亮、刘奔、李先冕、胡勇、刘先侠、陈术柳
成 员:杜宜璐、黄厚友、李天威、杨 丽、张文祥、刘 松、刘 红、刘庆明、周如华、李孝广、李 静、杨忠福、张习之、陈芳月
应急总指挥组:镇长邵国军统一指挥事故救援、处理,党委副书记蔡世广配合。
现场秩序维护组:对事故救援现场秩序进行协调维护,周荣才负责,相关分管负责人配合。派出所、安监所、执法中队、交警七中队参与。
医疗救护组:组织救护车,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制定 制定抢救多人内外伤的救护方案, 尽最大努力抢救人民群众生命, 减少死亡。
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司法所、安监所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治安维护组:未过户现场秩序,做好群众的的疏散和思想教育工作。
后勤保障:对应急救援的各个环节进行保障支撑,李先冕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相关分管负责人牵头,民政办、财政分局、供电所等配合,司法所配合积极稳妥开展善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