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曹庙镇西郢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2024-07-16 16:39来源:霍邱县曹庙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规划范围

西郢村,位于曹庙镇东南侧,西与甑岗村相连,北与老郢村接壤,东与胡台村相邻,国土总面积579.47公顷。西郢村现状12个自然村,777户,户籍人口2578

二、规划目标

依托Y138,以西郢村农业产业发展为基本思路,土地整治和人居环境提升为近期抓手,休闲农业与现代农业为发展途径。将西郢村打造霍邱县休闲农业基地、曹庙镇产城融合村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至2035年,全村耕地面积为445.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9.51。农村宅基地面积为25.1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426.33公顷。西郢村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西郢村划定村庄建设边界29.51公顷。规划农村宅基地面积25.17公顷。强化宅基地建房管控,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新建住宅户均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公示内容

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要求,公示成果包括“两图一表一则”,即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重点区域总平面图、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详见附件。

五、征集时间: 2024 年716-2024年815日。

六、征集方式:

1.书面信件。霍邱县曹庙镇人民政府

2.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cmzdzban@163.com。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或邮件名称上注明“霍邱县曹庙西郢村村庄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

 

2024年7月16日

 

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ha)

实施年限

生态修复

水系整治项目

对居民点坑塘进行垃圾清理、保持农渠 水系联通,考虑采用生态驳岸的形式进 行加固防护,与河岸周边进行绿化补植

3.82

2023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村庄新建

安置点用地

 0.56

2025

产业发展

草莓种植

新增草莓种植一处

0.24

2024

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提升

增加2处健身活动广场

 2处

2025

公共厕所

在尚荒组增设一处公共厕所

1处

2024

基础设施

生态停车场

中心组

1处

2024

道路提升

西郢路、彭楼路、道路拓宽,支路硬化

拓宽道路共168m,2136㎡;硬化道路240m,960㎡

2025

人居环境整治

标识建设

村庄入口处、水边及村内重要节点设置 安全标识等指示标识

——

2024

村庄亮化

部分道路增加路灯

——

2024

村庄绿化项目

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 导自然式种植,鼓励引导农户因地制宜 发展五小园,实施庭院美化

——

2025

 

西郢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一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 耕地

全村耕地保有量共计445.09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26.3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园地

全村园地共计0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 林地

全村林地共计6.3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 草地

全村草地共计0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全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共计1.24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 农村宅基地

全村居住用地共计25.17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设施建设。

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全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共计0.46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 工业用地

全村工业用地共计0.21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9.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全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共计0.31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0. 留白用地

全村留白用地共计1.33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1. 陆地水域

全村陆地水域共计65.38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水库、坑塘水面以及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2. 特殊用地

全村特殊用地共计3.05公顷。

13.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全村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共计14.74公顷。主要用于公路、水工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4. 公用设施用地

全村公用设施用地共计0.24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消防、水工等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