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结果】霍邱县周集镇2025年4月11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食品类)

2025-04-12 14:47来源:周集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做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霍邱县周集镇易购生活超市 霍邱县周集镇易购生活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菜鸡蛋”“烤鸭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凭证未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案 霍邱县周集镇易购生活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菜鸡蛋”“烤鸭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凭证未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1、罚款9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69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11 霍市监周处罚〔2025〕15号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交到霍邱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