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1. 文件依据:(1)、《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2号)(2)、《关于实施皖人社发32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3号)(3)、《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4)、《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 (5)、《关于一次性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和重点群体就业认定事项办理的通知》(六就服〔2019〕9号)
2.政策对象: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比照执行)
3.补贴标准: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4.申请条件:初次创办科技型(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等)、现代服务型(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设计咨询、商务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文化产业、旅游业、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小型微型企业,且所创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5.申请材料:①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及《就业失业登记证》、返乡农民工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身份证及扶贫手册原件。
②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6个月以上财务流水;
⑤《霍邱县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6.办理流程:(1)、申报企业进入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进入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模块,在线申请补助,提交至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录系统进行预审,不符合条件直接系统反馈原因,符合条件预约其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前来现场审查,并提交至创业地人社局审核;
(3)、创业地人社局对提交的系统和纸质资料进行审核,不合格的系统反馈原因,合格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所创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系统反馈审核结果。
7.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霍邱县就业服务大厅就业服务45号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电话通知
10.咨询电话:0564-2717070
11.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权利,享受政策;义务,如实申报
12.补贴经费发放表:霍邱县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