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霍邱县段)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要求、《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 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的要求,我局受理了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霍邱县段)的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请,现将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霍邱县段)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列入《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是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获取项目统一代码(2019-000052-76-01-002234)。项目应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符合受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范围。
〔项目建设意义〕该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霍邱县城西湖乡、王截流乡、孟集镇、周集镇、新店镇、城关镇。经现场踏勘,建设范围内及周边无影响该项目建设的不利条件。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霍邱县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保庄圩用地、原保庄圩加固新增用地、堤防加固工程用地、闸站等建筑物用地和管理单位用地。
该项目总投资约为68.83亿元。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霍邱县段用地总规模357.475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76.3845公顷(耕地236.340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217.8997公顷,林地12.1465公顷),建设用地54.5769公顷,未利用地26.5137公顷,项目不涉及围填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审查〕该项目已列入《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但涉及占用霍邱县永久基本农田217.8997公顷,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已通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城乡规划的符合性审查〕项目选址在霍邱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项目选址主要为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水利设施建设,为规划区外独立选址,依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已委托北京舜土规划顾问有限公司组织对该项目规划选址进行论证。
〔项目需要踏勘论证情形〕该项目占用耕地236.3405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17.8997公顷,按照《关于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330号)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地踏勘论证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398号),项目已通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踏勘论证审查。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见《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霍邱县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功能分区已经通过自然资源部预审审查。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该项目(霍邱县段)严格按照《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蓄滞洪区设计规范》(GB50773—2012)、《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16)、《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等指标设计布局,且该项目功能分区已经通过自然资源部预审审查。
五、项目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已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
该项目5个工程坐标点位在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除涉及东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外,不涉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
六、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七、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情况
该项目已编制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选址论证报告,已取得县环保、文物、水利、安全、林业等部门原则同意规划选址方案的书面审查意见,符合县环保、文物、水利、安全、林业等各方面的要求。
八、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涉及林地,在项目实施前须按林地占用和林木采伐规定程序,提前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手续及林木采伐许可证。
该项目用地拟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该项目拟用地不涉及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
该项目用地涉及霍邱县城西湖乡、王截流乡、孟集镇、周集镇、新店镇、城关镇。其中霍邱县城西湖乡涉及用地面积为130.3461公顷,王截流乡涉及用地面积为177.0646公顷,孟集镇涉及用地面积为14.8780公顷,周集镇涉及用地面积为7.5183公顷,新店镇涉及用地面积为11.9539公顷,以上五个乡镇用地全部属于集体用地。城关镇涉及用地面积为15.7142公顷,其中1.3462公顷属于国家所有,14.3680属于集体所有。
综上所述,该项目用地总面积357.4751公顷,涉及国有用地面积为1.3462公顷,其中1.3093公顷为建设用地,0.0369公顷为未利用地。涉及集体用地面积为356.1289公顷,其中农用地276.3845公顷(耕地236.340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217.8997公顷),建设用地53.2676公顷,未利用地26.4768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土地权属清晰,界址清楚。
项目在下一步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好与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现状建筑之间的关系,并符合沿线城市景观风貌的控制要求。
该项目前期已分别出具《关于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霍邱县部分)选址意见的报告》(霍自然资〔2019〕116号)、《关于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霍邱县段)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霍自然资〔2019〕117号),现六安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申请合并出具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步审查意见。
九、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局的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