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2017年4月2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17〕8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特起草了《通知》。
二、起草过程
在《通知》起草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工作调研,学习借鉴了周边省份先进经验,并充分征求了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在吸纳合理化反馈意见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3个部分。
一是公开内容及时间。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公开、政策信息公开、补助对象认定过程公开、补助资金分配公开、改造结果公开等内容。
二是公开方式。要求各地要以文字和表格等方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向全社会予以公开。必要时,通过电视、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张贴栏、阅报栏等方式向全社会予以公布。
三是工作要求。对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落实、加强渠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提出明确要求。
解读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处室(局):村镇建设处
联系人:孟奎
联系电话:0551-62871531
电子邮箱:ahsjstczc@126.com
注意事项:农村危房鉴定结果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关键词诠释: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上述保障对象中的军队退役人员家庭优先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