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霍邱县宋店镇就业登记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就业登记
事项简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劳动者免费提供服务。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服务。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申请条件: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办理流程:
⑴、劳动者在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填写就业登记信息,提交至户籍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就业登记。无社区(村)劳动保障站提交至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下同);
⑵、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登录“系统”查看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提交至街道(乡镇)审核,将初审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⑶、街道(乡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⑷、区(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根据个人需要,申请人可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前来现场登记。
办理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表、失业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窗口领取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机构及地点:六安市霍邱县政务服务大厅就业失业登记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564-2717070
监督投诉渠道:0564-2717369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