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霍邱县宋店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2.办理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3.救助供养标准:一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4800元/人·年;二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人·年;三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7200元/人·年。未达到等级评定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由县级财政部门、民政部门按照保基本的原则确定。
4.申请材料:霍邱县特困人员供养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收入财产状况证明
5.办理流程:1、受理:审核乡镇报送的意见和有关材料
2、办结: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6.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六安市霍邱县卧阳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号民政局窗口
7.联系方式;0564-6082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