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高塘镇环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示

2024-10-30 10:38来源:霍邱县高塘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高塘镇环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41010日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政秘〔20248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村庄公示制度,依法予以公布。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环山村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村域范围,总面积197.71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

综合考虑环山村村庄情况和上位规划,将环山村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依托霍邱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进行共建共享,基础设施进行互联互通。至规划期末,耕地规模为64.5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规模为2.2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3.68公顷,规划村庄建设用地规模43.73公顷。

四、批准机关

霍邱县人民政府。

五、批准时间

20241010日。

 

 霍邱县高塘镇人民政府

                                                         2024   10  29

 

附件:村域国土空间现状图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村域产业发展规划图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重点区域图则

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附件

 

村域国土空间现状图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村域产业发展规划图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重点区域图则

 

 

 

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严格按用途审批用地,不符合村庄规划确定用途的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村庄建设区要加强宅基地建房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政策。

地类

规模

(公顷)

管制规则

耕地

64.57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林地

18.98

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3.08

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居住用地

6.36

主要用于村庄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2

主要用于教育机构和机关团体、社会福利等设施建设。

工矿用地

43.87

主要用于工矿业设施建设。

仓储用地

1.58

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商业服务业用地

0.08

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1.12

主要是村庄内部道路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4.81

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等设施建设。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03

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交通运输用地

33.11

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陆地水域

19.09

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城镇开发边界

493.49

主要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