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高塘镇朱老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2025-09-26 15:01来源:霍邱县高塘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高塘镇朱老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公告

《霍邱县高塘镇朱老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高塘镇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朱老庄行政村,面积为609.3261 公顷。(朱老庄行政村的行政范围为657.3557公顷,其中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面积为48.0296公顷,村庄规划范围面积为609.3261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

高塘镇城镇发展扩展板块

霍邱县田园景区的新农旅模式农创村

形象定位:沿岗河畔朱老庄  沃土田园产粮村

发展目标:国家战略引领下的依托紧邻镇区的区位优势,以优秀自然本底,初具规模的现代农业和周边资源丰富的加工业产业为重要吸引,打造集高标准农田种植、休闲体验、三产融合于一体的综合型田园村庄。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村民组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朱老庄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朱老庄村村民组分为提升型1个,稳定型4个,收缩型4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村民组分类,将朱老庄村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467.7452公顷调整为438.2255公顷,减少29.5197公顷;林地由7.8621公顷调整为6.3933公顷,减少1.4688公顷;草地减少0.2559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13.2425公顷调整为15.5819

公顷,增加2.3394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35年,规划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由27.2737公顷调整为51.8796 公顷,增加24.6059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增加0.3128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增加6.2264公顷;商业用地由0.3251公顷调整为4.4843公顷,增加4.1592公顷;留白用地增加0.5555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64.0954公顷调整为57.6279公顷,减少6.4675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本次通过第一产业复合发展及相关产业发展,可有效优化村庄三次产业结构,从以农业为传统优势产业的村庄,逐渐转变为以一二三产统筹发展为优势产业,以现代农业与休闲农业及镇区生活商贸服务为辅的综合型村庄。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将进一步吸纳村庄劳动力,提高人均劳动生产效益,可有效提高村民的收入水平。

规划形成“一心、三区、五园、多点”的产业结构:

“一心”:综合服务中心;

“一带”:沿岗河景观带;

“三区”:综合服务区、休闲农业体验区、现代农业种植区;

“五园”:水稻种植园、玉米种植园、紫薯种植园、红薯种植园、花生种植园;

“多点”:农家乐、甲鱼养殖、商店、加工厂、农耕文化体验、农事体验……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农用地整理、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农村住房、建设用地整理、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生态修复保护等8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18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438.2255公顷,已落实永久基本农田383.649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无园地。

3.林地

本村林地6.3933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和其他林。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无草地。

5.湿地

本村无湿地。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5.5819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52.1924公顷。主要用于村庄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2264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4.4843公顷,主要用于商业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0.2908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1.仓储用地

本村无仓储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6.3641公顷。主要用于公路以及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5.1880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1299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2.0661公顷,主要用于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0.5555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57.6279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和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村无其他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