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高塘镇新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2025-09-26 15:00来源:霍邱县高塘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高塘镇新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公告

《霍邱县高塘镇新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一、规划范围

新桥村行政村的行政范围为777.80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霍邱县产业多元化村庄示范点、霍邱县休闲农业观光体验目的地、高塘镇优质粮食种植基地。

形象定位:稻虾芡实存沃土,河畔金银属新桥。

发展目标:立足高塘镇生态资源及旅游资源优势,以江淮分水岭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为基本思路,土地整治和人居环境提升为近期抓手,现代农业与循环农业为中期路径,休闲农业与田园观光为远景构想。通过全域田、宅、水、林、产、景的全要素构建,打造成为全域土地整治的示范村、农业绿色发展的生态村、田美水秀人和的宜居村,探索出广大平凡乡村的适宜发展之路。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新桥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新桥村居民点分为提升型2个、稳定型8、收缩型6个

行政村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新桥村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543.28公顷调整为561.69公顷,增加18.41

公顷;林地由21.23公顷调整为22.51公顷,增加1.28公顷;草地减少0.05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14.37公顷调整为16.78公顷,增加2.41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35年,规划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由38.70公顷调整为37.12公顷,减少1.58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增加0.1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增加0.36公顷;广场用地增加0.12公顷;规划用途留白2.88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102.38公顷调整为102.43公顷,增加0.05公顷。

六、产业布局规划

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优质水稻种养基地、高标准农田、芡实种植基地、金银花种植基地、稻虾、稻蟹共养基地、生态养猪基地

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农副产品加工、包装

依托生态河流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度假高地:沿河生态休闲、田园观光。

七、近期建设项目(工程)

规划对于村域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农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安置区建设等8大类型的项目进行近期建设,共计20个小项。落实村域范围内的近期建设安排,详见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561.69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22.1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无园地。

3.林地

    本村林地22.5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无草地。

5.湿地

本村湿地2.82公顷,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6.78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37.40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建设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0公顷。主要用于教育机构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无商业服务业用地。

10.工矿用地

本村无工矿用地。

11.仓储用地

本村无仓储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2.86公顷。主要用于公路、村庄内部道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23.90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排水、环卫、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2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广场建设。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3.53公顷。主要用于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2.88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102.43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村无其他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