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莲藕种植及深加工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莲藕种植及深加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64-2773058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237400)
1、项目名称:莲藕种植及深加工
2、建设地点: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
3、建设单位:安徽徽莲生态农产品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分为莲藕种植及深加工两方面。种植基地主要位于城西湖乡望淮、望湖等7行政村,累计种植面积约2.5万亩,用于莲藕的种植及育种。项目生产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综合楼,购置生产加工、包装及运输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菜藕3万吨,年加工莲藕1万吨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主要排放废水是深加工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可满足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进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藕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搅拌粉尘、锅炉产生的锅炉废气、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其中混合搅拌粉尘、锅炉废气为有组织排放,运输车辆扬尘及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为无组织排放。
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93-2015)表1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源头控制后由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浓度限值。
(3)声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机组和泵均采取减振措施,进出口均采用柔性接头对接,消声器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区域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下脚料收集后一般固废收集点暂存,外售物资公司;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规定进行处置。
6、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于2021年9月6日经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9-341522-04-01-492694。
7、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