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师范学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师范 发布时间:2018-09-01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县教育局《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工作。

组 长:潘峰

副组长:刘芳国 朱从军 曹士亮

成员:裴乃宏 储长春 马林峰 江士坚 田春林 张恩军 左海明 胡相俊 乔茂 赵德春 屠其喜 马芹 卢丽 姚传坤 徐光年 钱涛 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学生欺凌防治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措施 

1、落实工作机构。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2、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与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相关岗位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3、落实预防措施。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4、落实处置程序。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学校建立专门档案。

5、监督指导。“领导组”要加强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妥当处置。

6、自查自纠。按照县教育局要求,学校积极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工作,并如期上报。

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潘峰

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联系人:马林峰

联系电话: 0564-60703120564-6070401

 

                                     安徽省霍邱师范学校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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