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师范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师范 发布时间:2017-08-2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1、门卫是学校保卫工作的重要岗位,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2、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学生进校离校必须佩戴证件,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进校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门卫有权制止。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

3、凡来访者或联系工作的同志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门卫接待客人要文明礼貌,督促来访者填写登记表。

4、门卫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逗留、聊天、抽烟、看电视等现象。

5、公私物品带出校门,必须询问是否合规。如有不符,门卫有权拒绝其携带出校并报知学校。

6、门卫记录好校内和校外人员、车辆出入情况,上课期间禁止机动车辆出入。

7、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现的情况和信件、报刊等物,分别做好登记,以便查对核实。

8、节假日学生不准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方同意。进校后有损坏公物等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教育或令其出校。

10、协助学校开展安全排查、演练及其它安全活动。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