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共霍邱县委组织部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霍邱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2002]29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霍邱县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邱发[2002]20号),设置中共霍邱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职能是:
(一)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建设、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情况;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和协调党建研究工作,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办理我县由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退(离)休的报批手续;提出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县管干部的选拔、考察工作,办理县管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退(离)休的审批手续;组织实施公开选拔县管干部和指导协调全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直机关股级干部和农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和安置事宜。
(三)研究制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制度。
(五)负责对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查检查,及时向县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订我县干部教育的规划、计划和意见;协助完成省、市下达的调学任务;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中高级知识分子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
(七)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督促和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知识分子工作。
(八)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掌握和联系一批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并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九)负责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十一)管理县委老干部局,指导退(离)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7万元,占100%。
本年支出合计6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8万元,占95.1%;教育支出29.9万元,占4.9%。
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608.7万元,本年支出60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四、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霍邱县委组织部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为0团组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现保有量为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