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县委、县政府部门和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霍邱县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单位决算,共1个。
三、编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07.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9.7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收支结余7.8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万元,占10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9.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1万元,公用经费20.6万元。
(五)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霍邱县编办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霍邱县编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0.1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6.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霍邱县编办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略)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6.2万元, 接待次数70余次,接待人次756人次。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2.1万元,下降3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缩减公务接待次数与规格,为财政节省资金。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如有安排,请说明购置数),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霍邱县编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