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解读
为加强管理,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水平,对现行贷款政策中有关操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12月缴存额合计数×15倍,每笔贷款测算结果低于18万元的,按18万元确定。连续12月缴存额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缴存额的合计数。该期间内如有补缴公积金到账,可以纳入公式计算可贷额度,但连续12月缴存额合计数加补缴数不得超过年度汇缴上限。
二、借款人所购房屋有产权共有人的,产权共有人仅限借款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其子女作为产权共有人必须年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