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考核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度医疗保障四项民生工程评价办法的通知》(六医保秘〔2020〕100 号)文件精神,霍邱县医疗保障局对照《六安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考核评价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1、目标任务(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1覆盖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我县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基准,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覆盖范围。
2、政策待遇(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2.1大病费用报销比例 (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我县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费用部分,报销比例达到 60%。
2.2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我县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符合政策规定。
3、资金管理(总分13分,自评得分13分)
3.1财务制度(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县制定且具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管理规范。
3.2资金使用(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县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3.3资金清算(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县督导承保公司按月进行资金对账结算、年度及时清算。
4、经办管理(总分17分,自评得分17分)
4.1大额费用审查(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县建立大额费用审查制度并有效执行
4.2经办服务(总分5分,自评得分5分)
我县大病保险服务窗口确定专人经办大病保险报销服务、制定并公开业务经办流程,服务热情,耐心细致周到,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4.3运行分析(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县督导承保公司定期对大病保险运行进行分析,且分析全面认真。
4.4监督检查(总分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县经办机构对承保公司有进行大病保险督导检查。
4.5“一站式”结算(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我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在市内及市外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至前台报
销均及时结算的,及时结算完成时效符合相关规定时效要求。
5.工作推动(总分15分,自评得分17分,含2分加分)
5.1政策制定(总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县有出台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且实施办法合规完整。
5.2政策宣传(总分5分,自评得分7分,含2分加分)
我县宣传工作有方案,宣传形式多样,有成效,有创新,群众知晓度较高。
我县在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宣传媒体上有报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2分。
5.3开展业务培训(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我县有对辖区内业务经办人员、承保公司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培训。
5.4社商协作(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我县承保公司按月进行赔付,赔付及时。
6、基础工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6.1业务台账管理(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县报销凭证、审核资料、业务档案和宣传资料等台账齐全、规范、整洁。
6.2月度报表、数据分析、季度总结(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县月度报表、数据分析和季度总结报送及时、准确。
6.3信息报送(图看民生)(总分4分,自评得分4分)
我县每月报送民生工作信息 1 条以上。
6.4项目公示(总分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县按月对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享受情况进行公示,且公示年度自评结果。
6.5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总分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县按月上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数据,并对上传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维护。
自评得分:102分(含2分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