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一院 发布时间:2021-02-09 17:1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遵守党纪国法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严格履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精益求精,诊断一丝不苟,主动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大胆创新。

(3)尊重患者,关心体贴病人,视病人为亲人,一视同仁,使病人感到温暖和亲切。

(4)廉洁行医,不循私利。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不以医疗为手段向病人勒索或暗示钱物,不收“红包”、“回扣”,不乱开“检查单”,不开“搭车处方”,谢绝患者请吃。

(5)医院各类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杜绝药械采购等过程中的收受回扣或变相谋利。医务人员不得收取医药代表任何巧立名目的“促销费”,对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6)严格执行转院规定,严禁将病人介绍到民营医疗机构从中谋利,一经查实,取消执业岗位。

(7)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分解或提高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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