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医疗、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一院 发布时间:2021-02-09 17:0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处置医疗、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治安纠纷,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等法律法规。

一、医疗、治安纠纷应急事件是指患方对医疗服务不满意,或有异议,不服院方解释,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医患双方未达共识,聚集多人到医院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甚至发生打砸抢行为,引起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医疗、治安纠纷事件应急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坚持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实事求是,依法高效和有利于医疗、治安纠纷的妥善处置,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尽量减少因处置不力造成的负面影响。

三、医务科、保卫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维护医院大局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患者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医疗治安纠纷处置工作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其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对策,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

四、组织领导

医疗、治安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陈  俊

副组长:郑新权  张福先  周  进  刘万荣

成  员:杜  江  刘  雪  赵  勇  代玉东  朱国辉  张燎原

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五、工作职责

1.严格履行各项告知义务,要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告知患者的诊疗情况和预期效果。

2.认真接待和安抚家属,听取患方反映意见,弄清争议所在,尽力避免事态扩大。

3.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工作,了解掌握基本情况。

4.实事求是地向患方通报调查情况,阐明院方的意见,力争通过与患方协商达成一致建议,并向患方交待处理医疗、治安事故争议的法律法规途径及程序。

5.如遇紧急情况,可先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及医院财产安全,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援。

6.在相关科室配合下,做好涉及医疗、治安纠纷的处置工作。

7.认真做好新闻记者的接待,了解记者身份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后及时向医院宣教科报告,并主动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

8.做好医疗、治安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处置程序

1.当医疗、治安纠纷应急事件发生后,应尽快逐步报告。

2.所在科室及时向医院医务科、保卫科报告事态发展,严重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医务科、保卫科视实际处理情况向医院分管领导及领导小组汇报。

4.报告时限,一般医疗、治安纠纷应急事件,医院各科室应在5分钟之内报告,保卫科要迅速安排内保人员重点部门及人员进行保卫并协助处理。如果事态现状及可能产生的后果,严重危及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保卫科、医务科不能控制局面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讲明事件经过,需多少警力支援。

5.在与患方协商处理中,双方各派3—5名代表参加协商,要相互表明身份或出示委托书,保卫科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在医疗、治安纠纷应急处置过程中,保卫科要随时同公安机关保持通信联络,严厉打击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自由和安全的违法行为,保卫科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应申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辱骂、殴打医护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

(2)对打砸围堵医疗机构,点据办公室及诊疗场所,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其正常工作、生活的。

(3)故意损坏医院和医务人员公私财物,抢夺病历资料及公私财物,并聚众扰乱医疗正常秩序的。

(4)不将死者尸体移至规定的场所,在医疗机构内停尸寻衅滋事,阻碍医院正常工作的。

(5)在医院内拉横幅设灵堂书写大字报、散发传单、堵塞交通等行为。

7.对雇佣、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制造事端的。

8.其他违法行为。

9.对确认为“医闹”的人员进行申请立案处理。

责任追究

各科室将医疗、治安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在纠纷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所在科室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对任何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科室、部门和个人,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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