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一院养老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权益,规范养老保险资金的申报与使用,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严格核对新进职工和离职职工,并与养老保险的交付无缝挂钩,做到不多发,不漏发。
三、养老保险按月定期定额交付,不得拖延。
四、严格根据各文件精神认真核算并复核,定期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应补助金额,不得虚报、瞒报、谎报金额套取财政资金。
五、建立养老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台帐,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六、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养老保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霍邱一院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