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法主体的名称 | 具体职责 | 内设执法机构名称 | 法制审核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霍邱县烟草专卖局 | 1.依法对辖区内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2. 依法对辖区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开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年检工作,并依法实施日常管理。 3.依法做好辖区内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地专卖执法环境。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 | 监察法规办 | |
2 | 行动组 | ||||
3 | 城区专卖管理所 | ||||
4 | 曹庙专卖管理所 | ||||
6 | 冯井专卖管理所 | ||||
备注:名称要以本单位公文或文件规定的全称为准,不得简称或口语化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