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烟草专卖局2023年7月份告知期限届满公告名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烟草局 发布时间:2023-07-05 15:5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烟草专卖局

 

霍烟专公〔2023〕第14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经营卷烟等行为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361日《皖西日报》第11384期第4告知拟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告知期限届满,我局已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单位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霍邱县局

圆通快递单号:7227217227315寄件人:仓库

2300760

申通快递单号:7227217227315寄件人:刘小雨

2300762

霍邱县局

中通快递单号:78687028524757寄件人:邓生

2300764

中通快递单号:78688437154372寄件人:林章武

2300765

霍邱县局

圆通快递单号:YT2500291262787YT2500582537147YT2500582397523YT2500582646942YT2500582408269YT2500582519657YT2500582665219YT2500582501171YT2500582733529寄件人:现场无当事人

23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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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领取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举报电话:0564-60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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