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对镇所属部门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建立健全镇级及所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花园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镇政府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社会稳步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镇政府起草。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各村、镇直各单位意见,吸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定稿。
四、工作目标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五、主要任务
1、镇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2、镇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六、创新举措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花园镇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和村及部门运行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镇政府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社会稳步发展。
七、保障措施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一)拒绝向审计人员提供有关文件、账簿、报表、凭证、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处理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的。
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的,审计工作组将依法、依纪向纪检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提供线索。
(一)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牟取私利的;
(二)玩忽职守,泄露机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给政府或被审计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解读人:王文娟
政策咨询机关:花园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64--277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