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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花园镇2023年再生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花园镇 时间:2023-07-31 16:5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花园镇2023年再生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再生稻产业发展的批示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防灾减灾措施,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有效供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各级保护耕地的责任,开发冬闲田,发展再生稻(一种两收),实现粮食稳产增产,保持全省粮食生产第一县的位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方案由镇政府起草。起草过程中,征求了各村、镇直各单位意见,吸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定稿。

四、工作目标

2023年我镇再生稻计划实施面积4万亩,根据我镇实际种植情况对再生稻面积分解到村,实现提质增效、增产增收,落实关键生产技术,力争再生季稻谷单产达到每亩200公斤(全县平均水平)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标准化田间管理。

(二)抓好示范片建设促带动。

六、创新举措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展再生稻生产,从政策方面给予极力扶持,县政府继续对再生稻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实行再生稻专用收割机,国补资金与县补资金叠加补贴,鼓励种植主体购买。

七、保障措施

成立《花园镇促进再生稻生产领导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行政点长和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农综站站长、农经站站长为成员,对各村再生稻生产情况进行督查调度,保障再生稻生产顺利推进。

解读人:王文娟

政策咨询机关:花园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64--277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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