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花园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关于《花园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全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3月2日止。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公示单位:霍邱县花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64-2775050
邮箱:396719225@qq.com;
花园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全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镇人居环境水平。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决定从3月开始,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人居环境突击整治,使全镇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和公共空间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群众环境意识和健康意识普遍提升,生产生活习惯明显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活动范围
花园镇全域范围内开展。
(二)工作标准
1、整治公共空间。清理整治村域范围内垃圾(包括陈年垃圾);清理整治村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清理整治村内河塘沟渠黑臭水体、垃圾、杂草、漂浮物、淤泥堵塞进行清淤疏浚等;清理整治废弃畜禽圈舍、废弃旱厕和断垣残壁等;清理整治街道破损或废弃的广告牌以及墙面、电线杆、路灯等乱涂乱画无序张贴等;清理整治村内道路及道路两旁垃圾、草堆等陈年堆积物、建筑垃圾等;镇直单位负责本单位门口范围清理整治;鸿鹤保洁公司全力保障,对清理的积存垃圾及时清运。
2、整治农户庭院。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3、改善个人习惯。各村要利用广播、横幅、微信等加大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打扫卫生、积极收拾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引导群众爱护公共环境,养成维护公共卫生习惯,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逐步养成自觉爱护村庄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突击整治工作。驻村包保人员要深入村组,切实督导、帮助包保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各村要成立专班,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加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卫生创建和文明村镇、文明户建设。积极开展清洁卫生户、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评选,强化清洁文明户激励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每月镇重点工作综合考评。镇主要领导将逐村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效果差、进度慢的开展调度。3月中下旬镇党委、政府将对此次环境整治突击活动进行督查考评,考评结果将全镇通报,并进行奖惩。先进村授予红旗,后进村授予黄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