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花园镇国土中心所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14 09:3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主要职责:

1、负责花园镇和彭塔乡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2、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3、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4、协助市国土资源局收缴好土地征(使)用的有关费用,建立、管好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信访,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

5、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6、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违纪、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镇有关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国土所长:陈明

办公电话:0564-2775050 (因花园镇国土中心所无固定办公电话,故统一采用党政办电话联系,特此说明。)       

办公地点:花园镇北街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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